肿瘤放射治疗的靶区确定是重要和基础的一步。可从二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一方面如果靶区小于肿瘤的实际体积,会造成治疗后的残留或复发。那么为什么放疗选择了就必须要做?
不光是放疗,癌症的所有治疗方式基本上都是一锤子买卖。对癌症患者来讲,有可能治好的机会在初诊初治。癌症规范化、高质量的初诊初治是事半功倍,而凑合的、不规范的初诊初治则事倍功半,且不规范治疗很有可能促进癌症复发转移。综合来看,前者(高质量的初诊初治)花费可能远低于后者,疗效也远远好于后者。
针对癌症可能复发转移的恶性潜能,癌症所有的治疗方式都是强力度的和/或广泛的,损伤和副作用不小。初次治疗如果不规范/质量不高,复发后同样的治疗方式使用第二次的时候,获益(疗效)可能会大幅下降,而成本(风险以及毒副作用)却是大幅上升。
即使患者第 一次接受的是规范的、合格的放疗,那么在局部复发后,放疗会非常困难。即使是规范的放疗,也不能保证100 %的肿瘤控制率,100 %基本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如果放疗医生水平高的话,那么他/她治疗的患者,总体肿瘤控制率较高。
复发后再次放疗,还需要给与复发病灶足以杀灭肿瘤的高剂量,否则没法杀灭和控制肿瘤。这会造成正常组织的再次损伤。
如果第 一次接受的是不合格不规范的放疗,那么再次放疗就是难上加难了。原因在于:
1、不合格不规范的放疗,导致的正常组织受损相对(规范放疗)更为严重。
2、不合格不规范的放疗,导致肿瘤控制率较低,复发的时间相对较短,较短的时间内受损的正常组织难以修复,或修复的很少。
3、综合1和2,很显然:不合格不规范的放疗后复发,本来受损严重的正常组织,得到的修复时间很短。而再程放疗杀灭肿瘤还需要高剂量,这使得放疗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