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性放疗是肺癌放疗中常见的类型,分为高缓和放射治疗和低缓和放射治疗。高姑息放疗通常情况仍用于较好的晚期病例,用药量接近治疗,或有三分之二的治疗用药量,可达到改善症状、延长生命的目的,个别患者可获得治好。低缓和放疗一般用于情况差或非常晚期的病例,给予较短时间、快速且有效的减症放疗,通常采用大量的低分割治疗方法。
术前放射治疗也是肺癌放疗类型之一,优势如下:术前放疗可降低肿瘤细胞的活性,减少肿瘤的医源性播散;消灭肿瘤周围的亚临床病灶,缩小手术范围,较 大限度地保留器官功能;无手术因素干扰,肿瘤血供不被破坏,增加放疗敏感性;术前估计切除困难者,通过放射治疗提高切除率;易于观察放射治疗的效果,术前放射治疗到手术的间隔一般在2周以上,不应超过5周。
治疗性放疗也是常见的肺癌放疗类型,指行肿瘤治疗剂量放疗,使肿瘤病灶完全永 久消灭。值得注意的是,治疗性放射治疗是一种治疗策略,对肿瘤的承诺是通俗的治疗方法和治疗量,并不意味着治疗性效果。通常,这种放射治疗主要用于高、中度敏感的早期、中期肿瘤。
肺癌术后放射治疗,对于有肉眼残留及镜下边缘切开阳性者,可考虑术后放射治疗。对于残留有潜在癌症的病例,也应该补充术后放射线治疗。其优势包括放射治疗指征明确、定位准确等,其缺点是术后局部血液供应差,缺氧效果低,短期内无法判断疗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