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疫情防控核心要点——人员管理篇

1.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对隔离人员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监测。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立即转至定点医疗机构。2.核酸检测(1)检测时间与频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核酸检测。(2)采样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应采取“单采单检”;解除隔离时应同时采集人员、物品、环境(包括口咽拭子、手机表面、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均需经过相关培训并合格后上岗,确保标本采集和检测质量。(3)核酸检测阳性:若集中隔离点检出阳性人员,组织专业人员认真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如存在交叉感染风险,风险人员从脱离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环境之日算起,需重新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若环境或物品检出阳性,应通过对隔离人员再次核酸检测、环境既往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人员是否存在感染。3.卫生防疫要求(1)所有隔离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相邻、对门的隔离人员应错峰取餐,取餐时佩戴好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交谈和短暂停留,防止交叉感染。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隔离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2)应定时开窗通风,并根据气候条件适当调节开窗时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3)每日定期对走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及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接触频繁部位进行消毒。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离人员自行消毒。对临时设置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进一步强化消毒措施,增加消毒频次。(4)加强隔离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生活保障。工作人员管理1.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消毒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垃圾清运人员、隔离人员转运司机和随车医务人员、承担过隔离人员外出就医的救护车随车司机和医务人员等)必须经培训合格、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和加强接种后方可上岗。重点加强个人防护和基本消毒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对不宜或不愿接种疫苗的人员,应调离工作岗位。2.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在实施一批次隔离管理任务完成前,原则上不得离开集中隔离场所,不得中途轮换,不得与集中隔离场所以外人员无防护接触。3. 集中隔离场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管理等工作。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健康状况,工作期间减少近距离交谈,避免聚集,实行错峰就餐、单独用餐。4.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区域划分、工作流程等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集中隔离场所应设立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感染防控工作指导监督,确保现场工作人员能够正确穿脱防护服,规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5.集中隔离场所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污染区或与隔离人员近距离接触时,应穿戴一次性手套、医用防护口單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工作鞋、防水靴套或胶靴等。工作人员在清洁区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6. 集中隔离场所的保洁人员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乳胶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隔离衣等。7. 对进入污染区(含承担过集中隔离人员外出就医转运)的工作人员在结束一个服务周期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3天和第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居家健康观察;对未进入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在结束一个服务周期后,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日常健康监测。如在结束服务周期前14天内,出现隔离人员或环境检测阳性状况,对进入污染区(含承担过集中隔离人员外出就医转运)的工作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每隔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未进入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第1、3、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8. 新入职或返岗工作人员进入集中隔离场所前,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9.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对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来源:掌上院感
(责任编辑:daw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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