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送往医院因为没有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

郑涛913A-A+近日,一段关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近日,一段关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热传。4月29日晚,徐州管辖的睢宁县,有一个叫石某某的1岁半婴儿,因气管内吸入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月30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婴儿卡喉事件”之所以引发舆情,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而起:一是医院是否因没有核酸检测报告而拒诊;二是接诊医院是否存在没有及时接诊的问题;三是婴儿身亡是否因延误医治而导致。面对汹涌的舆情,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于今天凌晨发布调查通报,通报很长,对照上述三个问题的部分,归纳了一下,主要如下:一、涉事的两家医院均未要求病患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二、睢宁医院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三、睢宁医院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是家属自己延误了转院良机。回到婴儿喉咙被卡导致死亡这件事上,我觉得医院的责任更大。婴儿所患的并不是一件很复杂的疾病,如果医院及相关医生责任心强一些,工作认真,抢救迅速,婴儿不至于夭折。喉咙被异物卡住,只要不是立即致命的,一般县医院都能做这样的手术,我不知道这个三甲医院为何说“救治能力不够”。是嫌麻烦,还是故意推脱,不得而知。从晚上8点10分就医,到次日4时56分患儿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中间长达8小时以上,这么长的时间里,只要措施到位,手术得当,完全可以抢救过来。总的来说,即便抛开患者与院方各自的说法,这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医疗死亡事故,医院是有责任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院长被免、医生停职一点也不冤枉,医院降级处理也在情理之中。这样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实在令人痛心。只能再一次说那句老生常谈的话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来源:桐城一派▼5月5日凌晨,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发布调查结果显示,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到了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当地政府及时回应舆论关切,防止错误信息传播误导公众,值得肯定。根据这份通报,说明了网传信息并不属实。通报中也提及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接诊医生郑某祥被暂停执业,睢宁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受到党内警告,睢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张涛被免职。正是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再次引发舆论争议。一些网友为医院和医生喊冤,觉得处理偏重,也有网友觉得毕竟是一条人命,处理应该再重些。如何处理?处理谁?不能看网友“脸色”,而应基于事实。舆情应对不能“葫芦僧断葫芦案”,应保持定力,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枉不纵,也不能和稀泥。具体到此事,调查称,4月29日20时22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这与此前流传的“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有出入,医院在此事上不存在问题。调查还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从“不严格”到“不充分”再到“不到位”,这说明涉事医院和医生的行为确有可诟病之处。可是,该事件尚有疑点,还需要公布更多的详尽事实。比如,针对调查称“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21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有网友不理解、不相信,一个县医院真的处理不了这件事吗?。再比如,面对院方多次催促家长转院,家长为何不配合?所有这一切都需要答案。期待这些问号都能拉直,更期待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出现!
(责任编辑:daw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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