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警方通报,冯某宾(男,30岁,江西抚州人)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集美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通报显示,冯某宾已于4月26日结束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4月27日,集美公安分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前,厦门警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展进一步调查查明,冯某宾隐瞒其还持有其他手机号码和到过外省涉疫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情况,导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不能及时溯源其行动轨迹,造成疫情传播,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厦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厦门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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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福建隐瞒涉疫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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