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迎挑战:医疗服务价格大改革

又一重磅文件来了!8月最后一天傍晚,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引发的热议尚未减弱之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也下发了(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文件由八部门联合印发,包括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显然这是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正式公开。看完文件即可发现,这不仅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联合部门最多,从改革幅度来讲也是最大的,或许从其对医疗服务体系重构影响来看,也很可能是最深远的。“深化” 两字值得关注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新医改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就始终占据医改重要位置。2009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中就对医疗价格改革作出部署。方案提出,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方案要求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改革本质不是涨价降价,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明确提出,要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对于医疗服务价格,要求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6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但回顾之前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系列重要文件,不管从改革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看,均不及这次《试点方案》,所以《试点方案》特意用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改革幅度空前大,重点非常突出这个幅度体现在深度、广度和力度上。从深度看,主要体现在《试点方案》不直接涉及价格怎么调,比如哪些要降,哪些要涨,但重点非常突出。一是扭住一个目标,就是“加快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二是对于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一个原则性要求,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作为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原则。三是建立五项机制:一、建立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避免大水漫灌。二、建立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政府要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政府要“定规则、当裁判”,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三、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在做好事前评估的基础上实施调整,科学把握调价窗口,稳定调价预期。四、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逐步消除地区间差异,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五、建立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强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运行情况评估,构建监测考核评估与医疗服务价格之间的激励约束关系和传导机制,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而广度主要体现在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四项配套改革需要统筹推进进行了安排,包括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进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衔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这一块,尽管提法没啥新意,但确实决定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并取得成功。至于改革“力度”,主要体现在目标设定上。从本次《试点方案》看并没有明确提出非常严厉的问责要求,但从设定的改革目标看,并不轻松。《试点方案》要求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而这一点确实是在以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文件里不曾有的。对医院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毫无疑问,钱是维持医疗机构正常健康运行的关键,在当下全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药品耗材集采快速推进和范围不断扩大、打击骗保常态化,全国医疗机构普遍出现业务收入下降,正常运行面临空前压力,薪酬制度改革即将到来的情况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迫在眉睫,改的好不好直接影响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作为医疗机构首先要看懂,其次要积极参与。要看懂,就是要看清楚政策的关键。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最大的亮点,一是在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明确提出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要求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因此医疗机构必须做好全面充分准备,以专业姿态为价格改革作出重要贡献。二是在价格分类形成机制,明确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政府要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而且范围大幅度缩窄,仅仅包括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高的诊察、护理、床位、部分中医服务等。而更多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政府要“定规则、当裁判”,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这是充分发挥医院、医生作用的重要时刻,务必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就是说作为医疗机构不但要关心价格,更要关心关注与价格看似关系不大的其他方面的工作,包括医院综合改革和医保制度改革,这些改革不但决定价格改革的空间大小,还决定医院的工作绩效。总之,对于试点医院来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既是医院的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特别是这次改革第一次真正让医务人员由改革的客人、旁观者变成了改革的主人和参与者,希望我们跟管医院、看病一样在医疗价格改革中一如既往地专业、专注、专心,做真的主人和好的参与者。
(责任编辑:daw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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