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和“医闹”频发 各方献策

近期,龙川车田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先后发生医疗纠纷。这些医疗纠纷皆缘起于患者在医院不幸病逝,悲愤的家属认为责任在于医院,要求院方赔偿。此现象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医闹”往往让医患双方陷入“双输”局面。冷春玲 制图
利益滋生医疗纠纷
第九届省政协委员、前河源市卫生学校校长黄明太指出,医疗改革后,由于财政拨款减少,医疗服务收入及药品收入继而成为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而这两项收入都需从患方获得。当医院和医生过分追求利益时,医患关系就变得紧张起来。
6 月9 日,网友“卫剑”就市妇幼保健院近日发生的医疗纠纷指出,“高额治疗费用直接给患者造成巨大经济负担,而后又发现仍无法救活孩子”是家属到医院闹事的原因之一。他指出,医患矛盾不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私人恩怨”,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的呼声一直没有在体制上得到真正的改革,“只要医院和医生继续追逐利益,医疗纠纷和医闹就会长期存在”。
“人是活着进去了,却躺着出来,这不是医院的责任,是谁的责任?”有网友这样认定6 月7 日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纠纷的责任。而河源市医学会秘书长赖春梅则认为,患者对医疗结果期望过高恰恰是医疗纠纷和“医闹”频发的又一个原因,“医生无法包治百病。可患者往往不能理解这一点,认为死了人就是医生的责任。”
市卫生局副局长欧阳松华、赖春梅及黄明太皆表示,现在的医院为了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及医院绩效,遇到医疗纠纷时,往往采取 “出钱买平安”。“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无赔”成了院方的普遍心态。正是这种心态助长了“医闹”的嚣张气焰,甚至滋生了“职业医闹”这个行业。网友“我是保健院滴”9 日就在河源论坛上无奈地说:“有些人因为家属得了癌症死亡也跑来医院闹。”“一次又一次的医闹索赔成功事件会导致社会上出现模仿效应,增加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负责处理我市医疗纠纷逾30 年的赖春梅说。
事故鉴定各有评说
网友“蛋花大王子”抱怨:“谁对谁错,走法律途径就可以了,干嘛非得在医院门口闹事啊。”此外,市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表示, “医闹”让医方不敢大胆施救,在对待疑难病上推诿和拒医,最终贻害患者。
“医闹”会让医患双方陷入“双输”局面。为什么患者家属们还是宁愿冒着法律风险到医院闹事?
有参加过“医闹”的市民(应要求隐去姓名)说,之所以不愿走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法律诉讼途径,是因为这其中所需要的时间过长、费用过大。而赖春梅介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整个过程一般不超过 60天,共需要费用3500元。
网友“卫剑”认为患者家属之所以不愿选择行政协调、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法律诉讼,原因在于医患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
欧阳松华及赖春梅还指出,患者家属们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所得到的赔偿数额可能小于通过与医院私了所得,这也促使一部分追逐利益的人选择“医闹”。
业内人士献妙药
黄明太建议在有条件的医院内设置公安执勤点,由警务人员对闹事人进行录像取证,坚决依法打击那些多次在“医闹”事件中出现的人员,消灭“职业医闹”这个社会毒瘤。
赖春梅则认为必须加强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力度,加强对医院私了事件的监管,责令医院上报私了事件赔偿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赔偿必须要得到卫生部门的审批。他还呼吁患者家属相信医学会做出的鉴定。据卫生局出示的相关数据显示,2007 年至2010 年6 月10 日,医学会共受理61 宗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其中有14 宗事故被鉴定为院方责任,6 宗为家属中途自行终止。
另外,欧阳松华表示,若患者家属有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会考虑让律师、司法、人大代表、媒体等各领域人士加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监督医疗专家的鉴定工作。也就是说,法律专家、媒体人士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充当没有表决权的监督者,以保证处理医疗纠纷时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本报记者 黄晓晴
(责任编辑:lab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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