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医保局联合重庆市卫健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该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具体实施方案,自1月1日起试行。截自重庆医保局官网《意见》对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基本原则、调价的启动条件、不可调价的条件、调整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同时,由于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服务和《意见》试行期内新增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意见》用“严控”一词表示,公立医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费用所占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调价的基本原则是,“合理确定价格调整总量,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区域协调,适度拉开各层级之间价格差异”,“优先将技术劳务占比高、成本和价格严重偏离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支持儿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公立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我也注意到,最近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文件里反复强调‘动态调整、有升有降’,”广州艾力彼医院管理中心GAHA主任庄一强博士告诉“医学界”,“以前的医疗服务价格就是根据物价进行调整,调完一次后,下次什么时候调没有定数,当然也没有动态调整的说法。”他认为,这个新说法意味着政府可以根据医院的运营情况、当地经济情况等定期进行调整,更加灵活、更符合经济规律的同时,也能起到些许激励、督促作用,因为不止可以调高,也可以根据情况调低。根据《意见》,公立医院上年度的医疗费用指标、医疗服务收入指标、医疗成本变化指标、医保费用指标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指标,是该院能够启动调价的前提条件,原则上一年评估一次,详见下表。自2021年8月,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之后,各地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速度明显加快,除重庆外,安徽、湖北等多地发布相应通知。业内普遍认为,随着药品、耗材集采等举措的有序施行,公立医院进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薪酬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医生的收入可以拆分成2部分,一部分属于事业单位派发的固定工资,取决于学历、工龄、职称等,第二部分就是绩效工资,源于医院根据收入进行的绩效分配,”庄一强说,“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必然会影响到医院收入的总盘子,所以对医生的收入也会产生影响。”但要注意的是,正如国家医保局多次强调,集采降价降费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是简单的“跷跷板”关系,二者各有内在逻辑一样,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更大意义在于,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更好地发挥杠杆作用。比如儿科、护理等历史价格偏低、医疗供给不足的薄弱学科项目,需要政策激励;复杂手术等难度大、风险高的医疗服务,需要适当体现价格差异。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答记者问时说,“这些比价关系理顺了,医院靠服务质量吸引人、靠技术价值获得回报,对药品耗材收入的依赖降低了,也可以起到减少医药总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作用”。
(责任编辑:dawenwu)
又一地!允许公立医院动态调价,但要严控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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