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应如何破解DRG/DIP运营困境?DRG/DIP双策并驱,医院如何应对“挑战”?手把手教您如何应对DRG/DIP改革~提高医院全面精细化管理水平~一、问题现状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看病就医的刚性需求被逐渐释放,它的缺陷也暴露地越来越明显: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这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此前按项目付费,由于医疗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导致“过度消费”,例如部分医疗机构倾向于过度医疗过度使用药物,以及偏好使用加工昂贵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药品等,以致医疗费用不断攀升。二、政策背景 2021年,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聚焦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四个方面,稳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其中,排在首位的工作任务就是实现四个全面覆盖,“全覆盖”涵盖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方面。明确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计划》推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从局部向全面、从部分到全体、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纵深发展,明确要求在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方面实现全面覆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协同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全面完成以DRG/DIP 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任务,全面建立全国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三、DRG/DIP介绍 DRG/DIP付费是一种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DRG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DIP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这两种改革都是通过实行“一口价”打包付费的方式,有效避免“大处方”、过度诊疗等问题。四、DRG/DIP三年行动,医院如何应对?1.找准自身功能定位 各级医疗机构应思考本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定位思考本机构应该提供什么等级、什么类型的医疗服务,真正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价值,促进分级诊疗体系的建立。2.规范实施临床路径 各级医疗机构应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临床路径实施和精细化管理。通过临床路径的实施,达到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减少不必要药品耗材的使用,并保证医疗质量的效果。随着临床路径的逐步实施和科学化,更多病例进入临床路径,也有助于DRG/DIP支付方式的科学管理,两者协同促进医院主动控制成本减轻患者负担,最终实现更大的社会总体效应。在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中医院需要更加审慎地对待新技术、新药品。新技术、新药品进入市场,可能需要等市场充分验证、积累两三年病例数据,真正达到经济有效,才能进入医疗机构的诊疗日常行为中,这也对医院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3.保障医务人员价值! 由于医疗机构长期以“规模效益”为基础的运营模式,医院在转变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思想观念方面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激励措施,如试点实施分级、分类等不同医务人员的年薪制,真正保障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降低影响诊疗服务行为的外部因素,使医疗服务回归其本质:因病施治,实现价值医疗。 总的来说,支付方式的改革不仅是单纯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也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对医院的基础硬件设备、软件管理能力、医疗服务流程再造都具有极高的要求。其目的是促使医院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院全面精细化管理水平。医疗机构应顺势而为,将之前的“扩张式发展”转变成“内涵式发展”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身的功能定位,合理的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实现因病施治,从内部精细化的管理要效益,真正实现支付方式改革的目标。
(责任编辑:dawenwu)
各省市陆续发布DRG/DIP三年行动,医院如何应对?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