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将治疗癌症、白血病等15种大病高价药纳入医保

“格列卫”是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等病的药,一盒药上万元甚至几万元,还只能吃一个月。这种高价药何时能进医疗保险,这是很多患者最期盼的事。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补充意见》,将格列卫等1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这15种特殊药品多数为用于胃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大病重病治疗药品,分别是: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 Fresenius S(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碳酸镧)、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补偿比例多少?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年度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医疗费用年度补偿起付标准为2万元,补偿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一个年度内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补偿50%;5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补偿55%;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补偿60%;50万元以上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参保人员单独使用品种为“碳酸镧”或“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年度补偿起付标准为8000元,年度累计费用在8000元至2万元(含)部分,补偿50%,2万元以上费用按上述办法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待遇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享受。
  如何办理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报销手续?
  平安养老、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太保寿险4家商保机构分别承办我市各地大病保险特殊药品业务,在各医保经办机构设立专窗办理报销。
  甬派记者了解到,从11月2日起,市区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各医保经办机构专窗,办理特殊药品费用补偿申报。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并开展当地参保人员特殊药品登记备案和报销结算工作。各县(市)及市区新农合参保人员开始办理时间由当地向参保人员公布。“格列卫”是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等病的药,一盒药上万元甚至几万元,还只能吃一个月。这种高价药何时能进医疗保险,这是很多患者最期盼的事。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补充意见》,将格列卫等1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这15种特殊药品多数为用于胃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大病重病治疗药品,分别是: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 Fresenius S(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碳酸镧)、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补偿比例多少?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年度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医疗费用年度补偿起付标准为2万元,补偿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一个年度内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补偿50%;5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补偿55%;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补偿60%;50万元以上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参保人员单独使用品种为“碳酸镧”或“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年度补偿起付标准为8000元,年度累计费用在8000元至2万元(含)部分,补偿50%,2万元以上费用按上述办法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待遇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享受。
  如何办理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报销手续?
  平安养老、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太保寿险4家商保机构分别承办我市各地大病保险特殊药品业务,在各医保经办机构设立专窗办理报销。
  甬派记者了解到,从11月2日起,市区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各医保经办机构专窗,办理特殊药品费用补偿申报。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并开展当地参保人员特殊药品登记备案和报销结算工作。各县(市)及市区新农合参保人员开始办理时间由当地向参保人员公布。

(责任编辑:l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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