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天使”玩起“躲猫猫”、患者带着录音器看病……近年来,原本在同一战壕与疾病斗争的医患双方有些走向对立,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医闹动辄大闹医院,成为社会管理一大难题。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
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追刑责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据新华社
湖南已出台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
“湖南早在2009年就由湖南省卫生厅和公安厅联合出台了《湖南省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湖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
规定指出,当复杂纠纷调处程序中患方仍不满意,又不同意走其他途径,出现聚众闹事、打横幅、堵大门、停尸等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的行为时,即升级为医闹纠纷处置,由警务室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湖南省医疗纠纷处置暂行规定》,公安机关立即介入,处置各种违法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各级医疗机构都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及时与驻地公安机关、卫生、综治等部门联系;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协助化解医患纠纷。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患方共同做好相关病历资料的复印、封存和有关可疑药物及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器具器械的现场实物封存等工作。协助患方在依法复印、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对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医疗机构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不得侮辱、威胁、恐吓、殴打患者及其亲属;不得非法限制患者及其亲属的人身自由和进行其他侵犯患者及其亲属合法权利的行为。记者刘少龙
[数据]
丁香园网站2009年组织了一项“中国医生眼中的医闹”调查。96%的受访医生表示其所在医院发生过“医闹”,而且“医闹”已经严重影响了医生的执业行为。调查显示,一旦遇到非常危重的病人,即便是完全有条件救治,愿意坚持“救人为先”的医生比例仅仅只有15%。
[医患声音]
患者:四年维权之路走得身心疲惫
邵阳市一患者家属朱先生对记者说,4年前,他老婆在一县级医院手术,医生竟然将纱布留在了肚子里,后来又做第二次手术,将纱布取了出来。这明明是医院的过错,4年来,他采取了一系列的维权措施包括找医院协商,找媒体报道,找相关领导,可总是不能奏效,弄得他一家人身心疲惫。“也不是不想去找人到医院闹,但终究觉得这样不妥,就没去找人,而看到不少医疗纠纷,患者闹事后才有赔偿,实在看不懂,还是老实人吃亏。”朱先生说。
医生:医闹最终会让患者吃亏
谈到医闹及医患关系,某大医院医务科负责人马科长说,从最近发生的哈医大血案和北京医生被打等事件中,很多医务人员觉得很寒心,同时看病更加警觉,一些可要可不要的检查,大部分医生肯定会做,一些有风险的手术,如果没有达到80%以上的成功率,一些医生宁可选择不手术,这样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本人,不仅医疗费用增加,一些疾病也不能得到有效救治,同时更可怕的是,一些新的医疗技术无法开展,也无法提高医疗技术,这就是一种悲剧了。记者刘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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