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报道,广东省将在多点执业方面再添措施,“力争2016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所有类别的医师及护士第一执业地点报备制、省域注册制、多点执业注册网络备案制”。
多点执业并不是新话题。2009年9月,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医师多点执业进行分类管理。当时规定,对执行政府指令的卫生支农等的多点执业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对多家医疗机构开展横向合作的,相关医疗机构向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合作机构间多点执业;对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申请增加执业地点。
实际上,明眼人都知道,前两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多点执业,只是受所在医疗机构委托到指定地点执业。而第三种算得上真正的多点执业的,却由于制度的限制,明确提出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2011年,原卫生部办公厅又发布《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试点地区扩大到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联系试点地区以及每个省除上述城市外的两个地级市。在执业地点数量和准入方面也有“进步”,明确在第一执业地点外可以新增不超过2个,但仍然规定必须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与政策在“放”与“管”的犹犹豫豫一样,多点执业总是表现出不是一般的“冷”。人们更多的把原因归结为“必须第一执业地点同意”阻碍了医师多点执业。
2013年,作为改革开放的前哨,深圳出台了一个颇具创新精神的实施意见,然而很不幸“胎死腹中”。
直到去年7月,深圳又勇敢地在多点执业问题走在了前头,率先实施医师多点执业网上备案制。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放开医师执业注册地点的限制,在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医师,可以在全市所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实现“统一注册、全市通用”,同时开发了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医师执业管理系统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深圳市行政审批监察系统相衔接的“深圳市医师执业管理系统”。
但是,深圳实施网上备案制后,医师多点执业是否就大幅度增加了,还不得而知。从网上搜索到的信息得知,同样推行“多点执业备案制”的湖南岳阳,政策实施半年却仅仅只有5名备案医生。而与多点执业的“冷”相比,走穴、开飞刀却一直很红火。
因此,笔者就在想,难道医师多点执业遭遇的“冷”仅仅只是“管制”与程序复杂导致的吗?显然不 是。
以笔者之见,估计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医生不足,真正具备能力而且想走出去的医生,实在太忙碌,脱不开身;二是我国医生的成长离不开医院的培养,甚至自己的亲人、朋友还在医院里工作,出于感恩,很多在职的医生即使有想法,也过不了“感情”这一关;三是很多制度,如养老、职称晋升、福利等制度,仍然与医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担心走出去后,会失去更多。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我国要推行医生多点执业恐怕很难。因为既然是“多点”就永远无法避免第一、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顺序,无法避免第一执业地点的“牵绊”,而倒是自由执业更靠谱。
如今已经勃然兴起的医生集团也许可以冲出禁锢,走出医师自由流动合理流动的一片天。因为只有医生的合理流动才有利于资源有效利用,有利于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有利于发挥医疗服务中医生的主体作用。
不管路有多远,但放开放宽的趋势已经很明显,这既是群众的需要,也是医生的需要,大势所趋,潮流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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