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史与商业医疗保险之争,医生何去何从?

最近,科里连续发生两件商业医疗保险患者纠纷事件,不知道大家临床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在此和大家分享,以免自己工作中出现相同的纠纷。

两位患者都是急性心梗入院,病情较重,经急诊冠脉支架术病情转危为安,因为患者较多,接诊的住院医生按一般接诊程序处理,患者及家属对于吸烟15年,每日40根,以及饮酒史15年,每日约2两,最初都没有表示异议,带组教授查房时还特意询问了患者本人以及家属,患者以及家属也都对此没有表示异议,等病人病情好转后,出院报销时,商业医疗保险拒绝报销,因为患者是大概12年前投的商保,那时候描述患者没有抽烟以及酗酒习惯,商业保险已本次住院病历中的既往史为理由,拒绝赔偿,患者之后纠结多名家属多次来医生办公室大吵大闹,要求修改既往史,患者本人非常激动,多次发誓,大喊我要是一天抽这么多烟,喝这么多酒,出门就被车压死。因为患者及其家属的行为严重干扰到了正常的工作,同时考虑到患者心梗刚缓解,情绪如此激动别再发生意外。当事医生迫不得已修改了相关既往史。

第二例,也是急性心梗患者急诊支架治疗,接诊时当事医生也没有特别在意患者商业保险的问题,患者也没有特意强调商业保险的问题,患者自己自诉患有高血压15年,但是其在12年前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已既往史15年前患高血压,患者故意隐瞒相关疾病给予拒保,并警告患者其行为可能存在骗保的可能性,患者及其家属也多次找当事医生大吵大闹,多次围堵医生,但当事医生拒绝修改,因为病例已经出科,害怕修改后以后涉及到法律问题。

事后我们专门了解了商业医疗保险,接触了一些商保代理人,发现好多业务员为了业绩以及提成,为众多不满足投保的患者提供了保险。患者重病期间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疾病本身,因此对于询问既往史时,自然就说了真话,医生正常记录在案,患者一旦病情好转,出院报销时遇到拒保,便联系商保代理人,业务员私下给患者出主意,患者得到指点就找医生闹事,施压要求修改病例。

在这类纠纷中,我们处于相当被动的地位,改与不改都是个问题。不改的话,现在的医疗环境容易诱发更大的冲突,同时家属多次闹事也影响到自身的工作,而相关部门都认为这是个小事,没有涉及到医疗事故,因此这类事件都是当事医生和患者协调解决。改的话,以后是否涉及到法律问题,是否涉及骗保问题,我们内心有疑问不说,还有可能被饭反咬一口,认为我们医务工作者从中获得什么利益一样,好像我们串通患者骗取保险金一样。

这两位患者都是我们医生付出了巨大努力从生死线将患者拉回来的,但是由于这些纠纷,患者及其家属非但没有一丁点感激之前,反而恶语相向。我们日常工作繁重,而且在这类事件中我们本身没有过错,也没有相关利益,因此我们不可能编造相关病史,我们只是一个普通医务工作者,不是警察,我们无法分辨患者说的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

网上一搜,才发现相关纠纷并不少见。去年5月15日,上海的盛女士遭遇意外事故,出院后却遭拒赔,原来,保险公司派出的理赔调查员在医院获得了一份会诊记录:“患者30年前有肾炎史……”因此保险公司认为盛女士在投保时“隐瞒了病史”。得知情况后,盛女士赶紧与该医院进行交涉,经查,是一位外地来沪的医生对盛女士的浦东方言发生误解,将30年前绝育手术疤痕当作了“30年前有肾炎史”,为此,医院医务处出具了会诊记录更正证明。

但是,保险公司仍不认可医院证明,作出了拒绝理赔、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的书面决定,其认为:市六医院医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只是一个见证,该证据不具有可信性。最后,法院因为医院出示的证明判决保险公司败诉,要求支付盛女士的医疗费用。

可见,医院的相关证明决定了这类案件的成败。据了解,大多案例医院都迫不得已为患者出具相关证明,但是一旦修改病例之后有可能产生的潜在法律问题,暂时没有报道,但是我们不得不小心,以免将自己牵涉其中。遇到这类型商保患者,每日病程记录必须签字为证,以免产生纠纷,一旦患者签字认可,病例就不再修改,以此来避免相关事情的发生。不知道以后的路上我们还有多少签不完的字,不知道各位平时有没有遇到类似的事件呢?

(责任编辑:陈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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