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药品采购改革,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作为医改的“突破口”。深圳的做法,似乎与三明医改不谋而合。
7月1日,深圳市卫计委下发了《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本月起,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实现药品降价30%以上。争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
药品采购改革,深圳动作不断!
作为首批17个医改试点城市之一,继在全国率先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后,深圳再次推进药品采购改革,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实际上,对于药品采购方面的改革,近年来深圳一直“动作不断”。从2012年7月1日起,深圳就采用“腾笼换鸟”的方式,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以药补医,不但取消原来的医院药品15%加价,还允许患者拿处方到药店买药。深圳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取消以药补医的大城市。今年5月份,深圳市医改又颁布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案进行改革,要求公立医院实现药品降价30%。
虽然药品价格历经多次“改革”,但据深圳卫计委透露,目前广东药采中心中标数量上万种,而深圳公立医院常用药仅1000多种,由于医院用药选择面广,用药分散,给医药代表搞变相促销留下了巨大空间。此次,深圳卫计委下发《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则试图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实现药品降价30%以上。这一做法,被业界普遍解读为“斩断”药品利益链的“第三板斧”!
“药品降价”,这次要来真的了?
仔细分析《实施方案》,这次的举措,突破了以往降低药价的单一措施,在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9项要求,可以主要分为三大类措施:
第一,试点建立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建立集团采购目录管理规范,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探索“互联网+医药”模式,建立“互联网+医药”供应平台,实施药品采购在线监管。
第三,保障药品供应安全与质量,加强集团采购药品质量监督。
可以清楚的看出,这次药品采购改革的措施立体全面。同时,“药品采购”环节仍然是政府“挤水分”的主要方向。
统一采购平台,深圳这次要“打包”采购药品!
“建立统一采购平台,组织全市公立医院在一个平台上集中采购,有利于提高采购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据深圳市卫计委介绍,此次《实施方案》的又一亮点是“建立统一采购平台”。
据介绍,“建立统一采购平台”后,深圳还将“适度降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品规,提高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并且“实行第三方专业化采购”,并进行总额控制。“具体来说,要选择一家药企,作为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药企具有药品经营的资质和实践经验,更全面掌握医药市场动态。”据深圳市卫计委介绍,“同时,将全市公立医院一年需要采购的所有药品‘打包’后,统一交由其采购,并限定最高采购总费用。”
实际上,为破除以药养医、药价虚高的顽症,安徽曾创造性提出“采购联合体”的举措。此后,上海也成立了GPO,实行药品集中采购。而此次,深圳统一采购平台,被普遍认为是继安徽、上海之后,又一药品集中采购的有效措施。《医学界》分析认为,从安徽的采购联合体到深圳统一采购平台,已经显现出一个趋势,即医疗机构将逐渐“团购”药品。“这种做法可以提高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主体的真正参与度。”
“药品集团采购”,真能落实吗?
关心医改的人不难看出,此次深圳的《实施方案》,实际上是深圳对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7号文件)的具体落实。其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作为医改的“突破口”的改革思路,似乎也与三明医改的做法不谋而合。
据《医学界》观察,此次深圳市卫计委强推的《实施方案》,似乎在“降低药品价格虚高”的道路上开辟了“新思路”,即“自建采购平台”。根据公开报道,2015年,深圳地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金额约80亿元,按药价降幅平均30%推算,深圳市2017年药品规模将降至56亿元以下。由此可见,“自建采购平台”的举措,对于深圳落实“药品集团采购”,降低药品价格虚高,意义重大。
医疗、医保、医药是医改的三个方面,目前改革主要集中在医药层面。新医改后明确实施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医药费用等连年高涨、医院以药养医的现状仍未彻底改变。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认为,“此次深圳市卫计委下发的《实施方案》内容新颖,方案的整体思路十分清晰,旨在通过建立一个采购平台的方式,最终挤掉药品的水分。”
“但降低药品价格,可能会导致医院和医生的收入降低。医生是医改的主力军,如果失去了医生和医院的支持,医改很难顺利推进。”徐毓才表示,“方案的想法很好,但降低药品价格需要兼顾到多方的利益,才能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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