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卫计委官网公布了全国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有14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14个省份分别为:云南、海南、广西、辽宁、江西、贵州、黑龙江、江苏、陕西、山西、安徽、北京、四川、新疆。
据悉,这是自5月20日《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6〕1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6〕515号)印发以来的最新数据统计。
另,进展情况说明中还提到,在谈判结果公布前,已有8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这8个省份分别为:内蒙古、黑龙江、浙江、湖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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