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血原则
骨髓移植的输血十分复杂。移植全过程的输血若非免疫干预所需,应尽可能选择对发生同种免疫反应影响相对较小的血液制剂,如去白细胞、辐照和洗涤的血液制剂。以降低因输血给移植带来的不良反应,保证移植成功率。
2、血液品种的选择
(1)红细胞制剂:移植后应保持红细胞压积(HCT)在0。25~0。30,以维持机体功能。
(2)血小板制剂:骨髓移植时,输血小板和红细胞两种制剂之比约为1:10。骨髓移植后血小板计数<15×109/L时,应给予预防性输注浓缩血小板制剂,有出血倾向者应及时足量输注浓缩血小板制剂。输注时应尽可能选择输注HLA抗原相合的单一供者的机采血小板制剂或使用经辐照的血小板制剂(每份血小板制剂所含白细胞<1×106),以防止同种免疫的发生及血小板输注无效。
(3)洗涤血液制剂:洗涤的血液制剂在骨髓移植过程中常用,尤其是支持性输血时。
(4)辐照的血液制剂:给移植病人输注经辐照的血液制剂(包括全血,红细胞、粒细胞、血小板等)可有效的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3、注意事项
受髓者输注血小板后未达到应有的止血效果或血小板计数未达到预期数值时,在确定没有感染等非免疫性影响血小板输注效果的情况下,应检测受髓者的同种免疫性抗体,并使用HLA抗原相合的单一捐血者的血小板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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