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本采集
1、按每个项目要求,以书面形式告诉病房护士或本室采血人员最佳采血时间、采血前空腹或病人的饮食注意、用药情况、活动情况、体位等。
2、开展新项目时,各部门必须让采集或收集标本的部门明确标本采集要求,明确抗凝剂种类、抗凝剂与血的比例、抽血时注意事项,明确检测日期,取报告日期,收费等情况。
3、体液、分泌物、细菌培养标本按要求留足量、及时送检。
4、门诊采集或收集的每个标本必须有检验申请单跟随。
二、标本运送
1、运送过程中,原则上带盖(不能用棉花等吸水物品),以防倒翻和溢出或雨淋。凡含传染源的标本必须带盖,外套尼龙袋,以防试管破损或溢出污染环境。
2、不能剧烈振荡或随便颠倒,以防标本溶血和有形成分破坏。
3、必须及时送检。
三、标本接收
1、认真核对标本及申请单病人信息,观察标本的量、标本类型、是否抗凝或有小凝块、细菌培养标本是否符合无菌要求。是否有明显溶血或脂浊。
2、急诊及重要标本接收必须记录采集时间、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3、不符要求的标本,必须及时填写退回理由单,同时在电脑上及时退费、填上退标本理由,及时反馈临床。
四、标本检测
1、在检测每一过程中,都应复核标本接收过程中的每一步骤。
2、在标本足够的情况下,不能浪费、随意丢弃或损坏标本。
五、标本储存
1、当天不能完成的标本,必须分离血清,按要求储存在2℃-8℃或-20℃。
2、当天检测完成的标本,所有的血常规储存在2℃-8℃3天;所有的血液标本(包括生化、免疫、杂项)储在2℃-8℃7天;所有的脑脊液、胸腹水及24小时尿等重要标本储存在2℃-8℃7天。(各部门专门规定地方存放这些特殊标本)。
3、急诊血常规、生化、血气、脑脊液、胸腹水等标本全部保存7天。
4、所有不符合要求或凝固、抽错的标本都保存7天。
5、所有保存标本都应该有编号,按日期存放。
六、标本处理
1、用双层专用黄色医用垃圾袋专人收集所有废弃的含有血液、尿液、其它体液、分泌物以及一次性用品,并专人清点数量、登记,专人送医用垃圾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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