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所有磁盘、文件必须有完整标识,必须登记并存档。
2.存档的磁盘、文档设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外借时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3.磁盘、文件建档,备份应有专人负责,科室研制开发的软件,研制者须将源程序备份,从外单位引进的磁盘、文件由引进者负责备份。
4.网络数据由计算机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备份及存档。每次备份或恢复数据文件后检查系统,以确保未发生意外更改。服务器设两个以上硬盘,如系统备份时检查到错误,采用另一个未发生错误的硬盘进行备份及恢复数据。
5.存档的磁盘、文件,需半年清查一次,以防止破坏或遗失。
6.计算机管理人员每年年初须将上一年所有信息数据及时拷贝存盘移交综合室存档。
(责任编辑:labweb)
检验科磁盘、文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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