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献血何以变成血污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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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对“血贩子”的道德鞭挞还不够,仅仅有法可依也不行。制度要有,监管要严,监督也要跟上,哪个环节都不能轻忽

以前的“血贩子”,专干卖血牟利的勾当;现在的“血贩子”,改卖血为“卖证”了。这种升级版的血污买卖,是如何炼成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偿献血者持证可免交血液采集、储存、检测、运输等费用,多次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有此优惠;持无偿献血证的患者或家属手术还可优先用血,安排手术。这让一张“无偿献血证”弥足珍贵。于是,“血贩子”便看准机会,做起“证贩子”的买卖。他们利用献血核查程序的漏洞,雇人献血给需求者换得证件,一张“无偿献血证”最高可卖到1万元。

无论是《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还是《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都明确了我国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献血与用血,有着明确的法治规范、程序标准。北京街头的“血贩子”也好,“证贩子”也罢,都是在无偿献血的幌子下,使无偿献血变成了暴利卖证——背后还是高价卖血的勾当。因而,无论交易方是各取所需还是买证者的无奈而为,这种买卖都是违法存在。

无偿献血制度,不仅构筑了法治规范,也树立了道德标杆。将血液变成暴利商品,这是公共道德所不允许的,当然也是有失市场伦理的行为。

有了《献血法》,无偿献血制度还是难以顺利施行;互助献血本是指向性、明确性很强的良性制度设计,可是在实行过程中依然变味;“血贩子”人人喊打,却依然活跃在市场上……如此等等,成为惯性尴尬。所以,光有对“血贩子”的道德鞭挞还不够,仅仅有法可依也不行。制度要有,监管要严,监督也要跟上,哪个环节都不能轻忽。

当务之急,自然是要对“血贩子”进行“街头围剿”。北京街头有“血贩子”,其他地方也未必没有。媒体曝光了,相关监管部门就要有所作为,让“血贩子”在市面上无所遁形,斩断其高价卖血、暴利卖证的市场利益链。

但这还远远不够。众所周知,见一个查一个的执法成本高企,监管部门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而集中整治式的执法运动,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何况,街头“血贩子”具有游击队的性质,打击难度较大。因而,常态执法、严格监管依然是根本性的解决之道。

值得一提的是,制度本身的短板和市场需求的缺陷,也是滋生“血贩子”的原因。无偿献血的“纯粹道德”理性,很难在物质的现实世界中得以有效推行。无偿献血率低导致“血荒”,“血荒”带来血液中心对医院互助献血量的考核,而不当考核又会导致互助献血的强制性——如医院以安排手术等事项动员患者家属献血,这就让“血贩子”有了雇人献血、高价卖证给患者家属的可乘之机。北京街头出现的“血贩子”组织卖血者假扮患者家属献血而高价卖证即属此例。

当互助献血变成了“血贩子”的血污暴利,凸显无偿献血制度设计还有短板瑕疵,亟需法制与法治、市场和道德的系统性更新。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责任编辑:s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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