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下发《通知》,本市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经确诊患恶性肿瘤,在其定点的二、三级公费医疗挂钩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均取消专科药费限额,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记账。(《新快报》10月14日) 广州“取消癌症药费限额”的做法,无疑给癌症患者们注入了一剂抗击病魔的强心针。但是,这条善政加了一条“公费医疗人员”的前提作为限制。言下之意是,只有享受公费医疗资格的人群才从此无后顾无忧。至于普通广州市民,甚至享有医保的市民则并无相应的资格。 或许有人会说,国家财政毕竟有限,不加区分地承担所有癌症患者的全额医药费,当然也不够现实。但是这并不能够成为公费医疗人员率先享有癌症药费取消限额待遇的理由。公费医疗≠医疗特权。 江苏 吴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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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医疗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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