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心态调查显示举证责任倒置被认为是“看病贵”症结市政府特邀建议人建议———
因医患关系紧张所导致的医疗纠纷、“医闹”成为困扰医疗秩序和公众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近日,北京市政府特邀建议人王晓敏等对北京市医务人员职业心态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发现举证责任倒置导致医生为规避医疗纠纷而采取过度自卫的工作模式,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并可能导致医患矛盾的升级。因此,他们向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建议,取缔“以药养医”还惠于民,并为医疗事故鉴定立法。
■举证责任倒置药品价格虚高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方法进行抽样调查,被调查的医护人员属于北京市城八区各级医院的职工。在接受问卷调查的700名京城医护人员中,有37.4%的医护人员认为医患双方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最主要原因。
医务人员认为,举证责任倒置导致医生为规避医疗纠纷而采取过度自卫的工作模式,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并可能导致医患之间互不信任。因为举证责任倒置实施后,医务人员在具体的诊疗行为中,为求不惹上麻烦,一般会采取一种过度自卫的工作模式。在被调查的医务人员中,有23.50%的人表示为了自保,会扩大检查项目,这无疑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损害患者利益。
另外,该制度还使医生在治疗过程中采取相对稳妥的保守治疗方案,医疗技术和治疗手段的创新受到阻碍,最终将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举证责任倒置也使医方处于不利地位,导致医疗诉讼不断增加,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参与此次调研的人员同时对940名普通民众进行了调查,七成以上市民认为看病贵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医患双方的目标有差异,医方追求经济效益,导致药品价格虚高。此外,以药养医、医生为多拿收入开大处方、医生为了举证责任(为了避免误诊)开过多的检查等也是市民普遍认为的导致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
与此同时,本次调查还发现,目前在社会发展和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相对滞后,新药品、新医疗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使医疗费用大幅度上涨的背景下,医疗纠纷也显现出了纠纷数量多、患方索赔数额高等新特点。
在此现状下,医护人员不得不一边救治病人,一边要考虑:治疗措施出现并发症是否会产生纠纷;使用的药物出现副作用病人及家属能否接受;增加措施而医疗费用不能控制如何向上交代;不增加措施疾病没控制住又如何承担责任;疾病的判断和每项措施的实施是否留下了法律依据,要为今后可能的举证作准备。
而患者及家属也会为“求诊没遇到好医生怎么办?医生不热情是否没认真看病?医生诊断正确吗?治疗措施合理吗?”等情况而发愁。
■医疗事故鉴定应尽快立“鉴定法”
由于当前医院所需缺口巨大,“以药养医”暂时无法彻底撤出历史舞台,医生除为患者诊治疾病外,还要完成医院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如药方比、人均治疗费、医疗器械使用率等,为此医生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因此,他们建议:政府在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提高对公立大医院差额拨款的比例,减轻医生在治病救人的同时还要考虑完成经济指标的压力。
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虽然有助于患者权益的维护,有助于医疗市场的规范,但是由此而出现的防卫性医疗,既阻碍了临床医学的技术进步,又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因此建议法律界和医务界专家协商探讨,补充立法,填补举证责任倒置实施中的法律漏洞,使其真正成为维护患者权益也给医生公正的单刃剑。
另外,为了缓解患者申诉和维权渠道不畅通所致的医患关系紧张之现状,王晓敏等建议建立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法”,畅通患者投诉渠道,使患方自觉利用法律平台,而不是采取“医闹”的形式捍卫自己的利益。
具体而言,则是变更现行的医疗鉴定形式,建立鉴定人制度,卫生部门应简化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防止地方性的医疗鉴定组织,利用技术上的信息不对称,欺骗患者或家属。只要存在明显的错诊、误诊,就应当定为医疗事故,责成医院方面对患者或家属赔偿相应的损失。然后再根据错诊的原因分析医护人员的责任。
在医疗鉴定委员会不能实事求是,秉公鉴定时,患者及其家属必须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反馈
■结合医改方案本市将拿出具体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收到建议后,以摘报的形式向市政府进行汇报,有关领导已作出批示,称此建议很好,请有关部门组织人专题研究,办公厅督办。
有关领导表示,本市将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医改方案,拿出具体意见。
(责任编辑:labweb)
医疗事故鉴定应立鉴定法
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