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不是明智之举

近日,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成为全社会关注的新闻,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这不禁让人想起了取消强制婚检后给国人带来的痛楚。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就实行了婚检制度,几乎每个老百姓都知道,结婚前要到医院去体检,但在2003年出台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从2003年起,全国婚检率近乎为零。此后,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逐年上升,每年80~120万的先天性缺陷儿给家庭、社会带来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沉重负担。如今,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呼吁下,全国许多地方为了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都在推行免费婚检。可即使不要钱,还是没有多少年轻人去做婚检。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拟出台政策,允许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入学、就业是件好事,是一个社会的进步,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可又有好事者开始“走调”炒作,歪曲新政策,因为在他们看来,既然“阳性者”可以入学就业,那再做乙肝检测就是多此一举。其实不然,允许“阳性者”入学就业,与取消乙肝检测没有直接关系。   众所周知,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自己去医院做乙肝检测。所以,许多人在入学或就业前,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两对半”是阴性还是阳性,只有通过检测,才能让他们了解自身的真实情况。尤其是一些合并肝功能异常的人,更可以及早治疗,并做好自身的预防保健。所以,保留乙肝检测,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都是有益的。如果取消了乙肝检测,一方面自己认识模糊,延误诊治;另一方面,他人若不知情,交叉感染在所难免。这是一种对人对己都不负责的行为。同样,排斥“阳性者”的做法也不可取。因为一般接触不会传染乙肝,所以公众根本不要谈“乙”色变,更不能歧视乙肝携带者,而是要关爱他们,只要肝功能正常,不处于急性传染期,就应该让他们和正常人一样入学就业。   作为一名基层政协委员和妇幼保健工作者,笔者呼吁:在入学、就业等体检中,不仅不能取消乙肝检测,而且还要针对不同的专业和不同的岗位,选择性地进行结核杆菌、梅毒、艾滋病、甲型肝炎等传染病的检测。如果盲目放宽或取消各类传染病的检测,势必会导致群体传染事件的发生,到那时再恢复检测就为时已晚了。难道我们还要让类似取消强制婚检的悲剧重演吗?    江苏  蒋 健 
(责任编辑:lab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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