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2010年6月起,武汉、南昌、郑州等地血库陆续告急,其势愈演愈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年伊始,南京等地又现““血荒””。面对这种状况,医院无奈,患者痛苦,家属焦虑。“血荒”为何频频出现?对此,人民网邀请卫生部官员、医院院长及相关专家学者,以“破解血荒”为题,进行系列深入报道,试图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破解“血荒”良策。
人民网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 仝宗莉) “据我了解,有偿用血,这个偿不是针对血液来的,而是针对血液的采集、储运、保管以及临床输血,是针对这个的。”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孙东东教授做客人民网访谈时如是说。
为什么是无偿献血却又是有偿用血呢,孙东东介绍说,有偿用血,这个偿不是针对血液来的,而是针对血液的采集、储运、保管以及临床输血、净化分离这些的。比如采集血液要有经费,并不是献血时这边采,这边直接就输了。采完以后的血要处理,需要在血库里储存,保持低温,输血时还要派人到血站去取,会产生交通费。取的过程当中还有储运,拿到医院以后还要配血,这些都会产生费用。所以有偿用血的钱并不是针对血液本身的费用。如果真正有偿使用的话,一袋血到底卖多少钱,应该定一个价。但是生命无价,这200毫升的血液当中有多少个细胞,按细胞算,恐怕没有人用得起血了。
孙东东认为,百姓对有偿用血制度存在质疑,这是普及知识工作没有做好。另外,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血液制品的管理。《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采集的血液只能用于临床需要,不能用于做生物制品,但生物制品的血从哪儿来呢?比如用白蛋白、球蛋白,它也是用血液造的。可是国家又实行的是无偿献血,那它从哪儿来呢?所以卫生行政部门应该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这不是立法就能解决的。
孙东东强调说,无偿献血、用血这表示的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是社会文明的进步。用我们自己的血去救助他人,很高尚。社会也应该对这种高尚予以褒奖,予以鼓励。
(责任编辑:lab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