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力争10年内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新华网贵阳7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王丽)我国决定在2010年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实现到2015年大部分地区消除疟疾,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疟疾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记者从29日于贵阳召开的全国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工作会上了解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将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目前全国24个疟疾流行省份中,95%以上县(市、区)疟疾发病率已降至万分之一以下,疟疾发病人数由上世纪70年代初的2400多万减少到90年代末的数万,流行区范围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其他地区已消除了恶性疟疾,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已具备从控制走向消除的条件。

  为积极响应《全球疟疾行动计划》,2010年5月,卫生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共同下发了《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2009年底,卫生部已在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6个省(自治区)12个县启动了消除疟疾试点,先行探索我国消除疟疾的工作模式,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国消除疟疾工作。

  卫生部部长陈竺说,2007年,我国将疟疾纳入国家免费救治的重大传染病范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在重点疟疾流行区免费提供抗疟、杀虫药品,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和人员培训等活动。我国疟疾防治能力不断提高,全国疟疾疫情持续回落。2009年,全国报告疟疾病例1。4万余例,较2008年下降了46。6%。病例主要集中在云南、安徽、河南、湖北等省局部地区。

  应邀出席会议的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高度评价中国消除疟疾工作的成绩。她说,阻断疾病传播将使广大民众受益,这既代表中国在健康方面的进步,也代表中国在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进步。

  “日前中国大部分地区处于无疟疾状态,但越接近消除或根除难度越大。”陈冯富珍说,中国消除疟疾的工作要重点着眼于两方面:一是要提高偏远地区诊治服务的可及性,一是要保证药品的供应和规范使用,避免出现耐药。

  为确保实现消除疟疾目标,我国将加强传染源控制与媒介防治措施,降低疟疾发病;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并做好输入病例的处置。
(责任编辑:lab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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