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医院检验科主任被控受贿171万

【长江网讯】 

武汉晚报(记者 刘丰)昨日,市某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詹某某在市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71万余元。庭审中,医院出具证明称其为“技术骨干”,请求从轻处理。公诉人则认为技术骨干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

  经查,2002年至2008年初,詹某某在担任检验科副主任(牵头)、主任期间,在购买医疗设备、试剂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涉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1万余元。其中,他收到一家公司的贿赂款就达到125万元。本案也是今年9月2日市纪委通报的6起大案之一。
 
  今年初,检察机关在办理另外一起受贿案时,发现了詹某某涉嫌受贿的线索,遂立案侦察。反贪干警在詹家搜查时,在其一处住房的卫生间天花板里搜出现金31万,在另一处搜出现金49万。案发至今,詹某某及家属积极退赃,目前已退还136万余元。
 
  据介绍,医院的检验科负责人往往“大权在握”,单位购买设备、试剂往往需要他的“专家意见”,需要他推荐厂商参与招标。詹某某就是通过出具“专家意见”、推荐厂商来得到“回报”。行贿单位称,一般按照10%至15%的比例给“回扣”。
 
  庭审中,詹某某当庭悔罪,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给予宽大处理。医院也出具证明,称其为技术骨干,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公诉人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技术骨干并不是从轻处理的理由,希望法庭综合评议后判断。
 
  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lab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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