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泽林)9月12日,海南省卫生厅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安全事故。
海南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市县卫生局在9月30日前组织本地区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结合实际举办各种形式、规模和内容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急演练活动。近期,海南省卫生厅还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督导抽查,检查内容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保藏和运输、实验室生物恐怖防范措施等。同时,还将对全省范围内已建成使用、从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符合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标准、且带有负压的实验室(不包括PCR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二级(BSL-2)负压实验室概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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