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卫生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记者从南京市卫生局获悉,从2009年开始,南京已实行了该项规定,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用人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照样可以要求求职者提供乙肝检测报告。
对此江苏省卫生厅厅长表示,将强化管理。
医院态度:
体检中心一概不做乙肝检测
鼓楼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主任胡薇薇告诉记者,如果是就业体检,医院体检中心不会提供乙肝检测相关的服务,这一次卫生部是重申了去年的相关规定。
会不会有单位利用非就业体检的方法来遮掩呢?胡薇薇告诉记者,不论是就业体检还是非就业体检,他们一律不做乙肝检测,从医院方来说,这是没有什么商量余地的,所以也堵住了这方面可能带来的漏洞。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主任陈发葵介绍说,该院由于位于南京城东的大学城附近,每年都会接待大批新就业大学生体检,确有极少数用工单位希望医院给新职员做乙肝检测,但是该院体检中心都予以婉拒,并且在企业员工日常体检项目中删除这一项目。陈发葵告诉记者,市卫生局为此曾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医疗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损害体检者的隐私权,要主动保障其相关权益。
南京市卫生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去年卫生部曾专门就此发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有空子钻:
用人单位要求新员工自己去检
一名专家告诉记者,防止乙肝歧视,医院只能是很小的一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举个很现实的例子,虽然各家医院的体检中心不检查了,但是门诊正常看病时,还是可以查乙肝的,不可能将医院的乙肝检查全部取消。有的用人单位口气强硬,根本不出面,直接要求新员工提供乙肝检查书,将所有的要求转交给员工或者强行让新员工去门诊检查,员工往往也没有办法。”
记者了解到,去年2月,三部委明令要求,入学和就业体检中禁查乙肝。但禁令执行一年来,各企业执行情况却令乙肝病毒携带者寒心。昨天,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调查的包括13家食品药品企业在内的180家大型国企中,有110家企业明确表示入职体检时要“检测乙肝项目”,所占比例高达61.1%,只有42家企业表示入职体检时“不会检测乙肝项目”,占调查总数的23.3%。超过六成的国企在入职体检时仍违规检测乙肝项目,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仍无保障。被调查国企中,有63家企业明确表示“乙肝携带者不行,完全不会考虑”或“大三阳不行,小三阳可以”,即对乙肝携带者具有明显歧视行为,占调查总数的35%。表示“不会歧视乙肝携带者”的企业有76家,占42.2%。
专家观点:
违法成本太低,劳动者维权难
南京市第二医院感染科主任姚文虎告诉记者,市民对乙肝的恐惧,是把乙肝等同于甲肝和戊肝,但乙肝病毒只能经血液、母婴、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不会像甲肝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的传播。“从我接触的乙肝病人来看,这两年虽然乙肝歧视比前两年稍微好一些,但是乙肝病人的心理压力仍旧很大,有的病人很苦恼,因为单位知道后,仍旧以这种方式婉拒他们。”
三部委曾发《通知》要求,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确需检测乙肝项目的,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除卫生部公布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
但有专家认为,违法成本太低,企业即使败诉,赔偿金往往只有几千元,最高的也只有几万元。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前反歧视维权的通道仍不畅通,劳动者投诉难、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赔偿难;同时,劳动者反歧视维权成本太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
权威解读:
医院应对个人体检报告保密管理
“这不是新规定,而是重申、强化。”在昨天的江苏省两会上,对卫生部就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发出的通知,省政协委员、卫生厅厅长郭兴华接受快报采访时表示,国家去年就对医疗机构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作过要求。
据悉,去年卫生部曾发布通知,其中提到,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医疗机构开展职工体检等健康体检时,非因受检者本人要求,不得主动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受检者本人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有关体检报告应当密封,交受检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人员。
此次的通知则强调,对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外,还应当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
“如果怀疑病人肝脏有问题,那么必须要检测乙肝项目,这个不需要同意,但是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个人资料的管理。这是非常重要的。”郭兴华介绍说。据悉,通知也强调,体检报告应当完全密封,并在显着位置注明本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
快报记者 刘峻 鹿伟
实习生 于园媛
这个忠告有益于您的健康
七种假药千万不要买
快报讯(记者 安莹)昨天,国家药监局曝光了“欧亚新疝王胶囊”等7种假药,上述假药均未经批准注册,标示的研制单位也是虚假机构。南京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千万别买这七种药,如果见到这些假药,可以拨打84412329向药监部门举报。
药监部门提醒说,这些假冒药品包括:标示研制单位为“国际疝病救治联合会北京总部”的“欧亚新疝王胶囊”;标示研制单位为“中国医学药物研究总院(京)疝气康复中心”的“强效疝立康”;标示研制单位为“中国医学药物研究总院”的“康疝灵胶囊”;标示研制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研制中心”的“百草珍珠降压胶囊”和“活胰健肾胶囊”;标示研制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糖尿病研究中心”和“国际生物医药研究院”的“益肾糖灵胶囊”。
另外,除了上述6种假药物,标示为“北京医学院呼吸道疾病专研中心”生产销售的“喘嗽宁胶囊”也是假的,因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喘嗽宁胶囊”的企业有:长春人民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和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Z20090671、国药准字Z20080304和国药准字Z20060198。
昨天,记者走访了南京等各大药店,均未看到这几种假药的影子。南京市药监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上述假冒药品,购买药品时如需查询其是否经过批准注册,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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