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消除各种原因导致的采供血危机,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血液保障应急预案》,血液应急保障实行四级预警,全市建立不少于2个应急献血梯队。
四级应急保障和预警
石家庄血液应急保障实行四级预警《石家庄市血液保障应急预案》明确,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的血液应急保障体制。应急保障根据血液库存量、临床用血量以及突发事件重大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Ⅰ级)应急保障事件是由省人民政府血液应急保障指挥部认定的特别重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
重大(Ⅱ级)应急保障事件是因发生地震、风暴洪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造成采供血设施、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从而无法采集、制备、储存血液且1周内无法恢复;或省血液中心血液成品库存总量连续5个工作日低于3000单位,血液严重紧缺。
较大(Ⅲ级)应急保障事件是因突发事件或气候、季节等特殊情况,导致石家庄市临床用血激增,省血液中心血液成品库存总量连续5个工作日低于4000单位,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7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
一般(Ⅳ级)应急保障事件是因突发事件或气候、季节等特殊情况,导致石家庄市临床用血激增,省血液中心血液成品库存总量连续5个工作日低于5000单位,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5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注:低库存是指省血液中心血液成品库存仅能维持本地区3天及以下临床用血量。)
《石家庄市血液保障应急预案》要求,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用血紧张情况进行四级预警。
红色预警:特别重大(Ⅰ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
橙色预警:重大(Ⅱ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
黄色预警:较大(Ⅲ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
蓝色预警:一般(Ⅳ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
全市建立不少于2个应急献血梯队,每个梯队不少于3000人
《石家庄市血液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石家庄市建立不少于2个应急献血梯队,每个梯队不少于3000人。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辖区内具体落实队伍建设目标,各应急队伍人员血型比例根据A型30%、B型35%、O型25%、AB型10%比例组建。
各级政府组织辖区内应急梯队单位、人员建立应急献血档案。实行登记管理,将应急献血团体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应急献血志愿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血型等有关信息输入数据库,每年确认1次,报石家庄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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