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衣晓峰 董宇翔 记者韩雪)日前,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包括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农垦总医院等在内的42家三级综合医院和含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在内的10家三级中医医院及所有二级、一级(包括未评定等级)医院之间,今后将实行医学检验结果与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认,以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
据了解,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对纳入检验结果、检查资料互认范围的医疗机构,严格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同时实行医患沟通机制,主动告知患者保管好检验、检查报告和相关资料,减少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复检查,对需重复检查的项目,需将原因充分告知患者,减少或避免医患纠纷。
据介绍,此次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适用于同一目的的检查或原检查图像质量和方法可满足疾病诊疗需要的检查。不适用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结果、检查资料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检查;存在设备依赖性的检查;检验、检查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须进行的检查;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医学影像学检查等。(编辑:李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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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检查 黑龙江: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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