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鞍山讯(记者 智喜春)今后,在鞍山13家一流医院范围内,将对一份检查结果通用互认。
“互认”范围包括X光、核磁共振24项检查结果,没有加入“互认”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也将对上述检查结果同样认可。
小医院将认大医院检查结果
“从今天起,鞍山市民只要拿着在市内13家指定医院任何一家的检查结果,都可以到其他医院看病,医院彼此之间相互承认检查结果!”昨日,鞍山市卫生局副局长赵丹说,“这将切实为患者省钱。”
据了解,鞍山作为公立医院改革全国试点城市,此次在全省率先推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实现部分医学影像资料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进而达到为患者减轻负担、节省诊治时间、减少医疗资源浪费的目的。
鞍山市卫生局方面介绍,“同级互认”的13家医院中,大多数是三级甲等医院,以这13家医院在鞍山的权威地位,它们的检验结果互认,将推动整个鞍山市医疗系统包括小医院的检验结果互认。
想重复检查需病人同意
“‘同级互认’将使患者在大医院检查、在小医院看病,从而使省下医疗费用成为现实。”鞍山市卫生局宣传部王部长说。
鞍山市卫生局要求,实行首批医学检查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应互认指定范围内的检查结果。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允许对同级互认检查结果复检,但检查结果超过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的、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急诊抢救病人等情况除外。
按规定,需要重复检查时,医师应告知病人或家属,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在病历上记录复查原因。据卫生局相关人士介绍,“同级互认”对通用的医学检查报告有明确规范,凭互认通用的医学检查结果为患者诊疗时,因检查结果错误导致病人诊疗失误的,由出具错误检查结果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成立新机构管检查质量
此外,新成立的鞍山市临床影像质量控制中心和鞍山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将定期对相关检查结果进行质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质控不合格的单位将被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同级认证资格。
患者:是件好事,也有担心
鞍山市中心医院骨科主任崔延才说:“以往患者拿的片子良莠不齐,有的模糊不清不好诊断。‘同级互认’后,相信会规范检验手法和医疗设备,这样病人片子使用率会提高,病人不但节省费用,也节省了排队、照相时间。”
32岁的市民吴家臣说:“我承认这次结果互认是好事,但咋保证操作起来没有问题呢?比如医生觉得以前的片子可能会影响诊断,虽然没要求我们重拍,但谁会为那俩钱让亲人冒险呢?要是医生模棱两可按别家检查结果治病,就算出了问题有人负责,但谁敢冒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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