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亲子鉴定的起诉状
一、案情概述
本案涉及原告(甲方)和被告(乙方)之间的离婚纠纷。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名子女(丙方)。然而,原告对丙方的亲生身份产生了疑问,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原告不得不提起此案,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二、亲子鉴定请求
原告在此要求法庭依法进行亲子鉴定,以确定丙方是否为原告和被告的共同子女。亲子鉴定结果将对本案的判决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原告恳请法庭给予支持并依法处理此事。
三、事实和理由
1. 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原告和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相处不愉快,经过多次协商和沟通,双方无法解决分歧,因此决定离婚。
2. 对丙方亲子身份的质疑:
原告对丙方的亲生身份产生了合理的怀疑,有以下几点理由:
a) 丙方与原告的血缘特征不符:丙方的生理特征与原告有明显的差异,包括身高、体型、面容等方面。
b) 原告在生育期间的情况:原告在丙方出生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期间被告曾多次外出,原告无法确定被告是否有机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c) 被告对亲子鉴定的回避态度:原告多次提出进行亲子鉴定的要求,然而被告始终拒绝合作,拒不提供相关协助。
四、法律依据
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对子女的亲生身份提出质疑,可以要求法院进行亲子鉴定。
五、请求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在此请求法庭:
1. 根据原告的要求依法进行亲子鉴定,以确定丙方是否为原告和被告的共同子女。
2. 依法判决离婚,并确定丙方的抚养权和探视权。
3. 被告承担本案的费用。
六、证据清单
1. 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原告与被告的结婚登记证明。
3. 丙方的复印件。
4. 原告提出的亲子鉴定要求书及相关函件。
5. 相关证人证言材料。
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特此请求法庭依法处理,并希望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