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滴血验亲有效吗2.做亲子鉴定滴血法可靠吗3.滴血认亲的原理4.对滴血认亲的看法1.滴血验亲有效吗
一、把血滴到死者骨头上,如果已经死了很久,什么人的血都会渗透进去,比一定要是血亲,因为时间久了,骨头上有很多缝隙了,如果是刚死不久得,什么人的血都渗透不了….有骨膜挡着呢….二、把两个或者多个人的血滴在一起,时间一长,不论是否血亲,都会融合在一起,很自然的物理现象….三、滴血对认亲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科学的被证实有效的依据。四、真要认亲,法律上只认可DNA检测,就是电视里常说的亲子鉴定
2.做亲子鉴定滴血法可靠吗
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是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合血法,则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滴骨验亲和合血法,按法医学理论分析,都缺乏科学依据。骨骼无论保存在露,还是埋藏在泥土中,经过较长时间,一般情况下软组织都会经过腐败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更后仅剩下白骨化骨骼。白骨化了的骨骼,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干枯,结构完整、表面还存有软组织时,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会发生浸入的现象。对于活体,如果将几个人的血液共同滴注入器皿,不久都会凝合为一,不必尽系骨肉至亲 在法医学中,亲子鉴定,主要通过检测人类遗传标记,根据遗传规律进行分析判断。简单地说,就是根据检测遗传**,计算遗传概率来排除或认定亲子关系。较早几年,主要是通过血型检验来进行,近年由于科技,试剂费用降低,采用的主要方法就是DNA鉴定。至于兄弟、姐妹、叔侄及爷孙隔代关系等的鉴定,以前单靠血型检验几乎无法完成,现在由于DNA检测技术的不断也基本上可以迎刃而解了。。
3.滴血认亲的原理
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是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合血法,则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滴骨验亲和合血法,按法医学理论分析,都缺乏科学依据。骨骼无论保存在露,还是埋藏在泥土中,经过较长时间,一般情况下软组织都会经过腐败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更后仅剩下白骨化骨骼。白骨化了的骨骼,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干枯,结构完整、表面还存有软组织时,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会发生浸入的现象。对于活体,如果将几个人的血液共同滴注入器皿,不久都会凝合为一,不必尽系骨肉至亲
4.对滴血认亲的看法
犹太国王所罗门以善于断案闻名。《圣经》中记载,有两个妓女争说一个子是自己的,僵持不下时,所罗门下令把孩子杀掉,谁也别要了。这时有一妇人哭道别杀孩子,留下他,她愿意自己死,于是所罗门就把孩子判给了她。因为真正爱这个的人绝对是不忍心将自己的儿子劈开的。 在,也有类似的记载,北魏时李崇在扬州做判吏,县民苟泰的儿子3岁时走失,以后在赵奉伯的家中发现,但苟家和赵家都说儿子是自己家的,又都有邻证。郡县断不了这个案子。上级判吏李崇用了一计。他把两个“父亲”与儿子分别禁闭数日,然后突然让狱史去告诉他们:“小儿子已得暴死亡,快去办丧事。”苟泰一听,悲痛不已;赵奉伯只是叹了口气,并无痛意。于是李崇将小儿还给苟泰,赵奉伯也叩头伏罪。 亲自关系的判定在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是一个难题,这两个例子都是设法观察父母对孩子的真情得到解决的,可以说是一种查情法。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的,出现了比这种察情法更有价值的方法——滴骨验亲法。 纪晓岚《草堂笔记》中有一则故事,记叙山西有位商人把家产全部托付给弟弟,自己外出经商。他客居在外,娶妻生子,十年后,妻子死,他就带着儿子回到山西老家。这位商人的弟弟怕他回来索要家产,就说哥哥带来的孩子是抱养别人家的,所以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哥哥的家产。兄弟因此发生纠纷,打起了官司。 审案的县官是个昏庸之徒,他并不仔细询问商人儿子的具体情况,而是照搬古人之制,采用“滴血认亲”的做法来验证父子的血缘关系,结果,父子滴血相吻合,县令便把商人的弟弟打了一顿板子轰了出去。 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验亲的结果。他与自己的儿子刺血相验,结果血不相合。他以此为据上诉,告县官滴血验证哥哥和儿子的父子关系是不的。乡亲们都厌恶他贪婪,便向官府作证说:“他媳妇长期与某人通奸,那儿子根本就不是他的,滴血验亲,理应不合,他还瞎闹什么?” 官府即把商人的弟弟之妻及所证奸夫某人拘来询问,他们供认了通奸的罪证。至此,商人的弟弟惭愧而无地自容赶走了妻子和儿子,他自己也弃家外逃,连自己的那份家产也归属了他哥哥。乡亲们也都说理应如此。 对滴骨验亲的方法,纪晓岚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出,据老官吏讲,骨肉滴血相结合在一般情况下可行。如果在寒冷的冬季,把的容器放在冰雪上,温度极低,或在夏天使用盐或醋擦拭容器,使容器里有酸咸的气味,那么,所滴之血一接触容器,就会立即凝结,就是至亲骨肉之血也不会结合。认为滴血验亲法在某种程度上可用,并不足以作为断案饿依据,只能做个参考。 其实,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在三国人谢承写的《会稽先贤传》里,鲁迅先生辑录的《会稽郡故书杂集》收录了这则故事。大略云:陈业的兄长渡海殒命,同船死者五六十人,因腐烂无法辨认,陈业想起“亲者血气通”的古语,便将自己的胳膊划破,让血滴在他认为是兄长的上。结果,血很快渗入骨内,据此陈业得以辨认兄尸。其他死者家属纷纷效仿。《洗冤集录》也对此有所记载,书中记载: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 合血法,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滴骨验亲和合血法,按法医学理论分析,都缺乏科学依据。骨骼无论保存在露,还是埋藏在泥土中,经过较长时间,一般情况下软组织都会经过腐败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更后仅剩下白骨化骨骼。白骨化了的骨骼,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干枯,结构完整、表面还存有软组织时,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会发生浸入的现象。因为人类的A型、B型血是能够溶合在一起的,如果以所谓的“合血法”检验两名分别是A、B血型的人,其血液虽能溶合却没有亲子关系。希望以上能解答你的疑惑。